被告知损失1200万日元
浏览:159 时间:2023-4-17

12月31日,上号神器举报,在各类产品及销售网站上使用“米Home”标识构成侵权,判令肖赔偿1200万元,并负责被侵权公司维权的合理费用超过10万元。

以下是米官方声明的全文

关于米“米Home”商标权纠纷案的声明

近日,(以下简称“杭州”)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肖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商标“米Home”,现肖公司声明如下:

1.米“米Home”商标所保障的大部分权益与本案诉讼无关,不影响米使用“米Home”商标。这起诉讼的结果只是一审判决,米也将提起上诉。双方之间的商标纠纷仍有待解决。

2.联安,杭州拥有的商标是“米卡米之家”,我们拥有并使用“MIJIA”、“米Home”及相关组合。

早在2014年8月,小米公司就布局了“米Home”商标。此外,自2015年5月起,小米公司申请了所有类别的“MIJIA”,图形和组合。截至目前,小米公司名下有140多个“米Home”相关商标和近140个“MIJIA”相关商标,涵盖多个类别。

在联安, 杭州,申请注册的商标“Mika 米之家”(第10054096号)仅在第九类中获得批准,其指定了报警器、电锁、电线、防盗报警器、扬声器、录像机、声音报警器、网络通信设备、扬声器和音箱等产品。

本次诉讼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纠纷,小米“米Home”商标的大部分权益与此无关。

3.我们不同意一审判决中提到的利润计算方法。米早前向法院表示,2018年年报披露,米五金的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不足1%。虽然不同类别的净利润有所不同,但一审判决中提到的30%显然与事实有较大偏差,对此我们深表遗憾,并强烈反对。

小米将及时提起上诉,尽快解决双方纠纷,维护小米的合法权益。